翻开钱包, 内格里藏着一张器官捐赠卡, 上面有我的名字. 那是多年前在生日当天领取的. 同行的是一位老朋友, 我俩一同填写表格, 一同领取器官捐赠卡. 回想起当年这一份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 至今仍深深体会其重大意义.
生日和礼物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每年生日, 借词庆祝, 快活一番, 理所当然的接受亲友的祝福和礼物. 庆生, 意味着年长一年, 智慧多一点. 然而, 生和死不也是息息相关吗?
人死后, 思绪停驻, 知觉也无, 仅余一副即将被销毁的身躯. 反正归尘土后也会化成护花春泥, 何不把有用的器官部分捐赠有需要的人, 让生命得以延续?
有者说, 死后得留个全尸, 好让瞻仰遗容的人可以见自己最后一面. 倘若尸身缺了双目或是少了心脏, 那就不算全尸了. 这样的想法虽然有点过虑, 但人各有志, 器官捐赠是一项选择, 并非义务. 跟家人提及过有关器官捐赠的意愿, 我笑说: 瞻仰遗容可免了, 免得吓倒来送行的有心人. 老一辈的人都觉得死后器官不全乃死无全尸, 不吉利. 家人尚且不置可否, 却未多加意见. 虽然已过法定年龄决定权在自己手中, 但是, 身体发肤始终受之父母, 得到父母的体恤, 我无比感恩.
生日, 母难日, 除了感恩父母把我带来这个世界, 更感恩母亲受难把我诞下. 父母的爱是无私的, 若能把这份福气奉献他人, 让爱延续, 那就更有意思了. 生, 是父母恩赐的礼物; 死, 则可把自己变成礼物奉献他人. 就像器官捐赠卡上的两句英文标语: Circle of Life, Make Someone Live. 生命的轮廻, 生命的延续, 生死本节节相连, 精神不死才让生命更具意义, 人生才不枉此行.
发表于2013年8月16日,星洲日报《星云》版
发表于2013年8月16日,星洲日报《星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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