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2 June 2013

【负荷得起的重量】

处于数码时代,小巧的数码相机总是随身带着。无时无刻都可以拿出来把玩。人物美景食物饮料照个没完没了。说来不怕见笑,偶尔照到比较象样的照片,还会与友人分享切磋。常常因用简单的器材做出自认非凡的作品而沾沾自喜。

屈指一数,用坏的数码相机已有两台。是真的历经多年的劳役坏掉的,并非跌破弄丢的非命收场。习惯了看见什么漂亮有趣奇怪罕见的事物景象都举起相机,霎时间总觉得缺了什么似的,浑身不自在。忍无可忍之时,只好以手机代劳。直到最近重新添置一台新的,并非俗称大炮的数码单反相机(DSLR),也不是电子取景可换镜头相机(EVIL),只是再普通不过的数码相机。和之前的相比较,除了那拿在手上就感觉很棒的手感外,就是那21倍的变焦功能。

被问拍什么东西需要用到21倍变焦?我马上调皮的说我要把对街美女的眼影颜色也拍得一清二楚。21倍,基本上可以连皱纹也看得见,更别说是眼影的颜色。

这台手感很棒且可以连皱纹也拍的很清楚的新玩具,其重量也不轻。向来爱微距拍摄的我,抓着新玩具对焦时显得有点吃力,重啊!真庆幸没学摄影达人玩大炮,否则长时间举着大炮肯定会吃不消。但往往从屏幕看见令自己满意的杰作时,所有的埋怨都抵消了。

微距我喜欢拍植物,远距我喜欢拍人物。远距离拍摄,被拍摄的对象不容易发现镜头正瞄准自己,所以不用刻意摆甫士,真情流露的自然表情很容易勾画出好作品。等巴士的、买菜的、溜狗的、吃面的,把人生百态摄入镜头。偷拍,自此成了我的癖好。

我自认是个贪心的懒人,如果有一台相机,微距人像夜景风景都能拍的很棒,又可免去背着大袋配件频频换镜头的麻烦,那么,再多一点点的重量,我还是负荷得起的。

发表28-2-2012星洲日报《星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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