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是把工作比喻为恋情,把办公室比喻为另一个家。理性的分析,一天24小时,工作占据了一半的时间。但事实上,是多于一半。因为上班早下班迟加上没有吃午餐的习惯,所以往往从早到晚都留在办公室里。基本上逗留在办公室的时间颇长,一周五天平均每天10到12小时之多。
把办公的地方视为家,首要条件是把它整理布置得有自己的气息。环视办公室,其实不必真正认识办公桌的主人,单从表面看来就可看出端倪,猜得一二。主人是男是女,喜欢什么颜色,有什么爱好等。我曾在里头办公七年的办公室,有高跟鞋拖鞋盆栽相架贺卡外套披肩咖啡杯水瓶雨伞小枕头小礼物小摆设,更别说工作所需的参考文献。离职的时候,真是花了好一番工夫把东西整理装箱分批运送回家。我视每一次转换工作为搬家,从一个家搬到另一个家,再慢慢的从新布置从新习惯。
离开住了七年的家,我搬到了新的地方。我没有意思把老家的东西搬过来,反而由得那一箱箱花了七年时间累积回来的记忆趟在书房里。对于新的地方,我还没办法视之为家,因为属于我的就只有一个水瓶和一把雨伞。每一天上班都很机械化,少了那份让人留恋的归属感也没让我有回家的感觉,充其量像是住旅馆,下班则好比退房,拎着包包离开,不留痕迹。这新家,我不确定会否是我长驻的地方,且看我得花上多少时间把它变成一个让我感受到归属感的家。也许有那么一天,有人跑来跟我说:我嗅到了你的气息。届时,应该就可以称之为‘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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