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2 June 2013

【一时小人,一生贵人】

曾经,我对她狠之入骨,若有人问我,这一辈子最憎恨的人是谁,我会毫不犹豫地报上她的名字。但事隔多年,我几乎忘了这个人曾经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偶尔有人再次提起她的名字,我也得花上好几秒才能把她从我的脑海里捞起来。时间,果然是一条能治百病的良方。

我们因为工作而结下不解之怨,从暗斗到明争,每天都在刀光剑影下做事。事实上,我们的工作性质却是毫不相干的。开始时,觉得是一样米养百样人,各人处事方式不同而已。但是,后来发现此人嚣张拔扈,精于弄权,剥削员工,龌龊可恶,甚至指鹿为马。我懊恼,世上怎么会有那样的人?而且还能完好无损地存活着?今日回首,我讥笑当年无知的自己是那么的后知后觉。

没错,是为了生活。是为了保住饭碗,所以才会出尽法宝靠拢势力以稳住自己的地位。那也许不该以对与错来定义,至少,在她本人的立场来说,只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而已。为生活,那处世方式乃她的生存之道,不该说她有错。

那时候,真佩服她能捂住良心把白说成黑,而且地位还稳如泰山,半分不被动摇。鼠辈当道如乌云蔽月,人心被蒙蔽,让人沮丧失望。若说秉持这样的处世方法能够让事业长远发展,那么,恕我少了那慧根,无法参透其中的智慧。若是有能者居之,我自认就是少了那份机心,反而多了几许风骨,所以不愿狼狈为奸共同作恶。我相信,做人做事必定得像老人家口中常说的“泥水佬做门,得过得人过得自己”,只有那样,才能走的更远更持久。

这样的一个小人,成了我的反面教材,反正不重蹈她的覆辙,就该不会错到哪里去。若是以前,我会说自己倒霉,但是,今天我心中不再有怨恨,反而觉得遇上她是上天的恩典。我真不该把她忘记,反而应该时刻铭记在心头,借‘她’为鉴以明心智。

发表6-3-2013星洲日报《星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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